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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多年的好友很愛嘲笑我整個人很旁門左道,因為我想去的地方都不是一般人會有興趣的。星座說這是因為AB型射手座的人有特立獨行的特質,又好奇心旺盛。一直都走在非主流的路上,連出國念書都是選了遙遠的蘇格蘭。

既然到了異地,我就是喜歡看不一樣的景物;跟不一樣的人交談,我不太喜歡依照大家的步伐來行動,我喜歡去尋找屬於自己的風景。

於是,我來到位於美國中西部的North Dakota(北達科他州),落腳在一個叫Medora的小鎮。它在加拿大下面,在明尼蘇達州和蒙大拿州的中間。

 

North Dakota到底有多偏僻呢?我舉幾個例子來說明:

 

1.   我在過海關的時候,不管是誰,只要是有檢查到我文件的人都會跟我確認我不是寫錯地方,然後還會面帶狐疑地詢問我「你真的要去North Dakota?!」

2.   美國人戲稱這是一個美國會以為是加拿大領土,加拿大認為它是美國領土的地方。

3.   出了這個州以外的美國人很少有去過這個地方的,我之後遇到的美國人們,在聽到我去過North Dakota後,沒有不驚訝的。有個走遍美國的美國人甚至說,ND是他唯一跳過不去的州,因為太偏遠,不知道可以幹嘛。

4.   旅人的必備書籍Lonely Planet對此地的描述只有3頁。(紐約佔了52頁,本書共1132頁。)意思就是說,北達科他州佔的比例為0.26%

5.   在文學作品裡,北達科他通常也用來表示地點之偏遠,例如:Dan Kennedy在《遜咖向前走 Loser Goes First》裡提到「在北達科他州吃早餐,然後在東京或印尼吃晚餐的虛幻人生。」

但,北達科他州那杳無人煙的廣漠大地卻成為我心中的一片綠洲。我常想起那片藍天與無垠的星空。

Lonely Planet裡是這麼形容這裡的:

「這裡地勢平坦,非常寒冷。與全美各州相比,這裡接待的遊客最少,究其原因,與其說是風景不佳,不如說是位置偏僻。」

羅斯福總統住過這裡,他的感想是:

「一片廣袤而沉寂的土地,孤獨的河流,無垠的草原,野生動物凝視著路過的騎士……

「如果沒有之前在北達科他州的經驗,我不會當上總統。」(I never would have been a President if it had not been my experience in North Dakota.)

可見羅斯福總統對這個地方的重視與喜愛,這一點我跟他倒是相當有默契。

北達科他州的首府是Bismark(俾斯麥),最大的城市為Fargo(法戈)


18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,僅有人口68萬人,人口密度是全美第四低,每平方公里只有3.28人。(台灣每平方公里有642人!) 當地的朋友告訴我,在這裡牛比人還要多。

之前湖人隊的總教練Phil Jackson是這裡人。這裡也是全美國犯罪率最低的州,一個當地人告訴我,在這裡我會面臨到的最大危險就是被馬踢到,或是被鹿攻擊之類的。最有名的景點是羅斯福國家公園(Theodore Roosevelt National Park),這裡的野生動物隨處可見,我在路上碰過兔子、馬、野生水牛、鹿……等。有部電影叫Wooly Boys即是以這裡為背景。

州際公路I-94可以穿越這個州,也是當地人最常使用的聯外道路。

這裡的空氣品質非常良好,乾燥地讓我鼻子都不再過敏,毛孔也都縮的小小的。在人煙稀少的這裡,我倚著大自然與自己對話,於是,我跟我的靈魂有了深刻的連結。我思考了人生、整理了過往的傷痛,從這裡乾淨地再出發。


我在這裡看到了簡單生活的真義,這裡的人不需要
LVGucci,一樣活得開心。對人真誠友善,對環境愛護,簡直就是個桃花源。

如果我可以自由選擇終老的地點,North Dakota絕對是我名單上的第一順位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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